SAFE還是Convertible Note
很多時候,面對這個問題,需要看來問的人是 (1) 投資人還是 (2) 被投資公司:
從投資人的角度,通常的建議是Convertible Note,因為投資人希望擁有的所有機制,都可以透過Convertible Note實現,並且還可以加入到期日的選項;針對公司違約,還可以設計加速到期;若公司解散清算,雖然SAFE也有相應的處理機制,但Convertible Note為債權,清償順位上原則上優先於SAFE在清算程序中的順位。
從被投資公司的角度,通常的建議是SAFE,因為Convertible Note到期仍未轉換,發行公司是幾乎沒有辦法償還債務的,因為借來的錢早就燒光了,任何對投資人的保障,最終只剩下解散清算,或是被迫接受極為不利的轉換條件。
此外,也需要考量發行公司的設立國,該國公司法制度的影響:
如果是台灣公司,則可能建議的是Convertible Note,因為SAFE本身並非公司法上股份有限公司得出資的標的之一1,所以若真的依照Y Combinator的版本簽下去了,將極有可能在轉換為股的當下發生無法驗資、無法變更登記的窘境。
如果是美國公司,則當然沒有問題適用SAFE。
如果是開曼公司,也應該沒有問題適用SAFE,因為Y Combinator的SAFE版本恰好有開曼的版本。
然而,不論採哪一種工具,除了 (A) 債權的加速到期條款可能只能透過Convertible Note落實,以及 (B) 不具還款義務的本質可能只能透過SAFE達成之外2,其餘的機制應該兩種工具都可以實現。
以下逐一討論。
轉換的條件跟價格(或Valuation)
不論SAFE或是Convertible Note,均應約定公司若達成一定下一輪募資條件者,SAFE或是Convertible Note依照一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股權。
常見的邏輯是,將條件區分為Qualified以及Non Qualified的條件,由前者作為公司強制投資人轉換的門檻,後者為投資人可自由選擇是否轉換的門檻。
在Qualified以及Non Qualified之間,轉換的價格也可能(也應該要)有所不同,由後者以較低的價格轉換。
進一步,募資的條件可以參考:募資總金額(但不含任何轉換的有價證券),以及募資的估值。募資估值對於投資人來說是多一層的要求,所以公司也相應的較不希望有這樣的條件。
若不約定轉換的條件跟價格,則將成為類似MFN SAFE的工具,投資人的借款或出資自動在下一輪轉換為股權,且這時候因為提早出資,所以可能另有一些折扣(例如:以下一輪90%價格轉換)。
解散清算的處理
SAFE跟Convertible Note應該都要約定可以在清算時拿回一筆Cash-out的款項。
但不同的是清償的順位。
SAFE的公版是跟著特別股的順位一起,因為SAFE的邏輯是雖然沒有股權的外觀,但要有股權的實質內容。
Convertible Note則是跟其他債權人同順位。當然,債權也可以在債權之間有先後順位的安排,所以公司也可以基於債權人的要求,協商將Note列為較junior債權。
過程中遇有併購的處理
這點或許是Y Combinator考量最周全的地方。
我印象中早期草擬Convertible Note,通常可能將併購列為Negative Covenant,這是因為比照大型金融機構的融資合約,若金融機構不喜歡眼前的併購交易,則將行使加速到期的權利,拿回本金跟利息。
但Y Combinator的SAFE多了一項選項:假設轉換後可取得的款項。
因為SAFE本質上就是要轉成股,也是一個股權的投資,所以比照了特別股的Liquidation Preference架構跟邏輯思維,多了這個選項,讓投資人可以獲得超過本金與利息的收益。
利息與折價
SAFE是不計息的工具(因為沒有到期還錢的概念),但是可以設計轉換的折價。某程度折價跟利息是具有相同的效果的。
Convertible Note雖然可以計息,不過需要留意的是,就算是以Convertible Note投資台灣公司,僅本金的部分得轉換,利息不得轉換。這時候,還是需要折價機制,才能將利息的部份算入(當然,也要注意折價後不可低於面額)。
本次圖片選擇的是Castello Banfi的Poggio alle Mura古堡;雖然沒有去過,但周邊葡萄卻是品嘗不少,最近(2025/5/25)在Costco也發現再次上架了2018的BdM,因此特別紀念。圖片出處:WineSpectator。
這點其實倒也未必。如果約定到期強制轉換,則似乎是本質上免除了償還債務的義務(除非是到期前遇有違約以致投資人追討);但各國對於債權債務契約的約定如何判解,是否另有其他法定的債務性質存在,有待各國實體法的解釋,所以也很難100%確認如果約定到期強制轉換,就100%沒有其他可以要求到期清償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