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很多投資併購的交易中,買賣雙方之間最主要的協商不外乎是價格的協商。買方希望價格低一些,賣方希望價格高一些。
支撐買方的主張,可能是ㄧ些潛在的風險,可能是從商業層面,買方無法完全買單賣方對於標的事業的未來預測。
例如:賣方認為標的事業接下來可以有XYZ的訂單,並且之後以過往的平均CAGR成長;但買方懷疑不一定能做到XYZ,搞不好只有ABC,後年就算以相同CAGR成長,數字也是較低。這時候採XYZ者,就可以形成估值A;採ABC者,則是估值B;A與B之間有一定的落差。
如果不論雙方怎麼談判,A與B之間的差異就是無法消除,雙方就有可能需要借重Earnout的機制,否則交易就無法繼續談下去。
而所謂Earnout,就是先以介於A與B之間的估值進行交易,若一年後訂單確實是XYZ,則買方多付一筆錢,反映如果當初就是以估值A進行交易而應有的價格。
當然,要利用Earnout,也有幾點需要考慮:
賣方在期間過後,還找不找的到人?
條件是否夠明確?
賣方原本團隊是否都會撤離,以至於買方接手後,因為買方不善於經營,導致原本應有的XYZ無法達成?
買方有無可能接手後,轉移業務至其關係企業,以至於原事業做不到XYZ?
稅務層面,賣方也可能需要先以估值B的價款繳納證交稅以及AMT,如果Earnout成分過高,搞不好要白繳一筆很高額的稅。
其他的風險,可能是違法、違約,或目標事業的稅務風險。
可能是買方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了一些缺失,但這些缺失可能還未轉化成為實際的損失。如果相應的時效過了,也可能自始不會對目標事業產生負面影響。
例如:目標事業漏繳印花稅,但地方稅局並不知悉,所以均未要求補繳並裁罰。如果這時候要直接先從價款中扣除,好像也說不過去。所以,雙方就有可能需要借重Holdback(或是Escrow)的機制,否則交易就無法繼續談下去。
而所謂Holdback,就是先以未實現風險的價格交易,若一定期間後風險確實沒實現,則買方應將保留款付給賣方(而Escrow則是不單只是買方保管,改為由第三方機構保管)。
當然,要利用Holdback或Escrow,也有幾點需要考慮:
金額比例是否過高、期間是否過長
風險實現的機率是否過低,而使Holdback或Escrow的利用趨近不合理的範疇
買方接手之後,有沒有應該要留意什麼,才不會增加風險實現的風險
本次的圖是Dunn Vineyard的一片園地。Dunn的起源是1978年,當時還在鄰近Caymus工作的Randy的將side hustle轉成自己一片天地的故事。白天山下釀酒,晚上山上整地。現在的Dunn某程度可能令喜灣美國酒的人更為著迷。